謝長廷 退選全紀錄(原文由IBIZA提供 newline加以補充)
1998年高雄市長選舉
謝長廷指控吳敦義在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, 於大都市建設公司插乾股
並表示「此事不實,我退出選舉,如為事實,吳敦義也應退選」
結果: 吳敦義出示當年出資兩百萬元投資大都市建設公司與退股時拿
回本金及獲利的銀行資料, 謝長廷未退選
2002年高雄市長選舉
李全教出示一張由新瑞都案當事人蘇惠珍開出, 由謝長廷兌現的一張
四百五十萬元支票, 謝長廷除指控李全教變造支票, 並表示「這件事
從開始至今,所說每句話都是事實,不曾反覆,如涉不法即退出政壇
。希望黃俊英也能公開宣示,如李全教等指控不實,黃也退選,或即
使當選也辭職,這樣才公平。」
結果: 查帳結果證明李全教出示支票為真, 謝長廷宣稱那是個人借貸
, 未退選
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
謝長廷指控郝龍斌用公家資源付私人水電費, 並表示「若郝龍斌能拿
出自己繳費的單據,他就宣布退選」
結果: 郝龍斌於記者會上出示兩年的電費、五年的水費繳費資料, 謝
長廷未退選
2008年總統選舉
謝長廷指控馬英九雖然沒有美國公民的身分,但是綠卡仍舊有效並表
示「若馬英九能拿綠卡失效的證明,他就宣布退選」
結果:馬英九多次提出十多年前的非移民簽證,以及三次以上高過一
年沒有入境美國。已經符合美國移民法失效資格。謝長廷未退選
再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30 條
經登記為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者,不得撤回其總統、副總統候
選人登記。經政黨推薦為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者,其推薦之政
黨,不得撤回其推薦。
顯見登記之後即不得退選,謝長廷退選之說,虛晃一招!
2008年總統選舉
謝長廷宣示若敗選,將退出政壇
結果:謝敗選,目前尚未退出民進黨主席一職
謝指控 馬有雙重國籍 後來中選會證實沒有
謝指控 周美青偷報紙 燕京圖書館長與文學院長證實沒有也不可能有
謝指控 10人小組有毀謝計劃 名單遲遲不公佈
誠信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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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黑真的是臥虎藏龍啊
很多都有寫大部頭論文的條理與邏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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